古代村约
凡捕食本村溪中鲤鱼者,罚戏三天, 并要为死去的鲤鱼举行葬礼。
另一版本
凡捕食本村溪中鲤鱼者,罚宴三天, 并要为死去的鲤鱼举行葬礼。
村人誓言
无溪中鲤鱼,则无浦源村人。
祭鲤鱼文
2012年村规民约
人鱼同乐的浦源以爱鱼护鱼的优良传统闻名遐迩,享誉八百余载,古村文明的文化遗产理应发扬光大。现时乡风村貌亟需改善,整顿治理,刻不容缓。经广大村民议事讨论,制定乡规民约如下:
一、严禁在鲤鱼溪及鲤鱼溪上游和下游钓鱼、电鱼、网鱼、毒鱼等非法行为,违者罚款叁仟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盗窃、破坏郑氏宗祠、林公宫、孝子坊(三处均为县文保单位)以及郑氏三公祠里的文物及公园内的景观景物。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万至拾万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溪沿两岸道路旁住户,门前道路不准随便堆放杂物、晾晒衣服、停放车辆。
四、严禁任何人将生活污水、杂物垃圾倒入溪中,违者罚款人民币叁佰元。
五、鲤鱼溪两岸古民居和明清古街建筑,均属我村古民居保护范围,要保护利用。古民居残损的,有经济能力者应自行修缮,特殊困难户可申请政府补助修缮费用,严禁私自拆建。
六、村中街、巷、道,均属公共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霸占,占摊占点(新街商店门口摆放的物品不准超出屋前滴水位)、栽花种树、围栏养畜,违者一律拆除,不留余物。
七、生活垃圾应袋装并投放到固定的垃圾箱或垃圾点,由保洁工人清运,不得有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违者罚款伍拾元。对破坏垃圾箱者罚款伍佰元。
八、村民修建房屋、装修所遗留的建筑垃圾应自行运往处置。不能丢三落四,四处乱倒,违者罚款壹仟元。
九、浦源村所有集体山场林木(松、杉、竹等),包括鲤鱼溪旅游景区四周的林木(松、杉、竹、杂木),严禁乱砍乱伐,违者罚款人民币伍佰至贰仟元(举报者奖励罚金的60%,并绝对保密)。
十、严禁以迷信、赌博活动招骗游客,滥自兜售非法出版物,违者罚款壹仟元。
十一、未经祠董会许可,不准任何人引进亲戚朋友到浦源山场建坟,违者一经发现立即捣毁,并按祠董会规定罚款(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并绝对保密)。
十二、外地搬入浦源村的暂住客人,必须遵守《浦源村村规民约》,初犯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驱逐浦源村。
本乡规民约为了弘扬正气,遏制邪风,营造卫生、整洁、祥和、温馨的人居环境,望我村民自觉遵守,共同履行。
浦源村民委员会
浦源郑氏祠堂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
【浦源村简介】
浦源村地处周宁县城之西,离城五公里,是福建省著名旅游胜地“中华奇观”——鲤鱼溪的所在地。浦源村下辖浦源、潘山底、深洋、松旁亭、蟠龙洋等五个自然村,全村面积4.5平方公里。在村东边的古驿道上,还完整地保存着民国7年(1918年)大总统冯国璋所赐的“孝阙流芳”牌坊。如今的浦源村,以明清古街为界,北侧是以鲤鱼溪为中轴线的古民居老村落,南侧开辟了新街、官山街、富民路、书院路、花莲路、南山路,一排排现代化的建筑群又构成了一个新浦源。2007年被评为“福建最美的乡村”,2014年被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村中有鲤鱼溪公园、郑氏宗祠及鱼冢等与护鱼有关的遗迹。
鲤鱼溪公园,位于鲤鱼溪畔、郑氏宗祠对面。1986年建,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一尊鲤鱼仙姑塑像伫立水面,仪态端庄,楚楚动人。园中造型独特的观鱼亭台、伴月桥、九曲桥、荷叶桥和鲤鱼喷泉,让人移步见奇,人鱼同乐,情趣独特。
郑氏宗祠,位于鲤鱼溪左侧,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建成,清代几经修建,形同古船,别具一格。祠中有株千年柳杉,树高十丈,干粗六围,树腹中空却枝条茂盛,村民奉以为神,美名之“灵樯”。
鱼冢,建在鲤鱼溪畔连理树下。几百年来,浦源村民爱鱼护鱼的淳朴村风世代相传,倘有鱼死,将其埋葬于鱼冢。1986年,村民将鱼冢重新修缮,并立碑以志。
【典型案例】
宋代,浦源的郑氏祖先为保持溪水清澈、防止水源被污染或投毒就在溪中放养鲤鱼,同时供人观赏。元明之际,战乱连年,民不聊生,克己奉公、乐善好施的晋十公,立下 “凡捕食鲤鱼者,罚戏三天,并要为死去的鲤鱼举行葬礼”的村约。村约公布的第二天,晋十公用心良苦,使了一招“苦肉计”——故意叫自己的孙子下溪捕捞一尾鲤鱼,随后,当众宣布他违反禁约,将其鞭笞示众,并主动认罚,出资请戏班在郑氏宗祠演戏三昼夜,并请来道士为鲤鱼举行葬礼。他还让村里人立下“无溪中鲤鱼,则无浦源村人”的誓言。从此,村人严守村约,绝不捕食,他乡之客更不敢觊觎偷捉。为了保护鲤鱼,有的村民还习武练拳,严加防守。为了礼葬神鱼,村民还撰写了《祭鲤鱼文》。这一习俗延续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淳朴的爱鱼村风使溪中鲤鱼得以安然繁衍,形成具有神奇色彩的鲤鱼自然保护区。在这长500米、宽10余米的溪流中遨游着七八千尾色彩斑斓的大鲤鱼,闻人声而至,见人影而聚,温顺如驯,活泼可爱。每当村姑在溪边洗涤食物、器具,鲤鱼便成群结队围拢过来,竞相拖曳而毫无惧意。游客常以线系光饼逗鱼,每当光饼入水,则溪中彩鳞翻飞,吞咽之声唼喋可闻,婀娜之态悠然可掬。2009年,鲤鱼溪护鱼习俗成为福建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搜集整理单位:中共周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