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银场,是宋代我国六大银场之一,在今周宁县李墩镇芹溪、楼坪、际头,和浦源镇官司、西坑、紫云之间,约10平方千米,属原宁德县十七都,主要矿区在圣银楼山场和官司西一带。宝瑞银场,在郭洋,属原宁德县十四都今七步镇郭洋村。“两场俱宋元祐间发。历宣和、靖康、绍兴、以至淳熙,其间或发,或停,或并而为一,后并罢。国朝洪武十九年,邑民何安请复之。永乐元年,始复发输课,而宝瑞场以矿脉断绝,遂不复发。”
从宁德县城到宝丰银场有两条官道,均起自县城经霍童、到咸村后分为,一经梅台—栆岭—王宿—岔仔—际会—阮洋中—贡川—际头—芹溪(银场);同一路线咸村—王宿右方5公里处是宝瑞银场(即郭洋)。一经樟源—仙岭—梧柏洋—岭头—八蒲—登科地—七步—周墩—浦源—官司(银场);同一路线线咸村—八蒲左侧7公里左右是宝瑞银场。从银场的芹溪—楼坪—西门—往建瓯县;从官司—西门—亦往建瓯县;从官司右—泗洲桥—往政和县。从芹溪—大碑—礼门—秋楼—柴溪—屏南县郑家山,可往古田县。
宝丰银场成为闽东与闽北的要冲,东去西来都可到银场。
宝丰银场开发到本世纪初前后历900多年,断断续续有过十多次采矿煽(炼)银。 从“宋元祐间(1086—1093年)发,至绍熙(1190—1194年)以后遂废。”前后开采冶炼时间约100年,其时周边尚无乡村,从县城通往银场的两条官道上的乡村也多是在宝丰场开发后逐步形成。即使有几个姓氏居住也是刚从外地迁入不久,乡村均未形成规模。
绍熙(1190—1194年)后宝丰银场遂废,沉睡约一百多年,到明中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成为价值尺度,在社会上普遍使用。明政府把银矿视为主要经济来源。
“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邑民何安请复之,岁纳银36两”。 到建文四年(1402年)共16年,总共纳银576两。何安经营16年采矿煽(炼)银规模由小逐渐变大。朝廷看到何安丰厚的利润遂大幅度提高岁纳,于“永乐元年(1403年)专命中官、御史各一员,监督输课”,“岁纳银1950两”,比之前的岁纳36两激增54.17倍,采矿煽(炼)银进入兴旺发达期。宣德初年朝廷派御史张铎、内官周义督办宝丰矿,此时矿场生产正常,且初具规模。宣德十年(1435年)停办,其间历32年总共纳银62400两。此时是宝丰银场最繁荣昌盛期之一,传说中的“井下三千采矿工,井上一万过路客”可能就是描写这时期的盛况。正统七年(1442年)青田人叶宗留和丽水人陈善恭纠集2000人,偷采宝丰银矿抗拒官兵。正统九年(1444年)复开采,到景泰初(1450年或1451、1452年)约6年左右,“岁纳增至3090两。”以开采6年计共缴纳银18540两。但由于当时是用极简陋的生产工具,岁纳的激增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怨声载道,到“景泰初(1450年),岁纳降为2900两。是时矿脉微细,罢官监督。”8年后的天顺二年(1458年),并不因“矿脉微细”,而减免岁纳,依然是“定额每岁纳银2080两”,到正德二年(1507年)前后历时49年,共纳银101920两,“匀入通县丁粮派银赔纳”,造成“百姓疲敝,多至逃窜。” 引发了民怨沸腾。“正德三年(1508年)减定1560两。”直到正德五年(1510年),经过2年缴纳银3120两,朝廷才“诏尽罢之,民力始甦”。25年之后的“嘉靖十四年(1535年),浙人林福奏请复开银场,随命院道临视,见矿脉已绝,遂奏罢之。令废。”
16年后的“嘉靖三十年(1551年),上洋村耆宾张彭八经请示,准于在官司地方开煽,围城驻军保护。同期,福安缪一凤嘉靖壬子(1552年)举人,在梨坪采矿炼银,暂找不到当时的有关信息,唯矿洞今还在(在省道302线梨坪村附近)。光绪间亦尝开煽,后以矿已绝而止”。查《宁德县志》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版和《周墩区志》民国27年版,都没有张彭八炼银的详细记载,只有张彭八炼银发迹后盖的房子今依然在,其建筑的考究,可以看出当年他一代人的富庶。张彭八一栋大宅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正厅前方隔天井是戏台,正厅转过屏风跨过后天井是七透厝;大门口地面用小石子镶成各种图案,其中有一对镶嵌成鹿形寓吉祥如意,据说天气变化时会显现,起到天气预报作用;外大门右侧是“洗脚厅”。张彭八及其后几代人的坟墓用长3-4米石条砌成,造工十分考究。《福安县志》清光绪十年版亦无缪一凤在周宁(当时为宁德县)采矿炼银的记载。
清朝后期至民国认为宝丰银场矿脉已绝,遂在近半个世纪间,没有人问津。1950年后,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矿产分布情况进行调查,随着探矿技术的提高,昔日的宝丰银场不仅矿脉没绝,而且确认矿场有含银、金、钨、锌等贵重金属,并且有一定的开采价值。2004年后周宁县金丰矿业公司投资开采。
900年来,尤其是宝丰银场在宋元祐间(1086—1093年)得到开发后,前期近400多年內,大量的劳力涌来,奠定并直接催生了闽东与闽北之间一片蛮荒土地的开发。
宝丰银场的开采,宁德县城到银场官道人流增加,来往客商、挑夫沿途歇宿等带动了商业繁荣,吸引来一些姓氏的举家迁入。
根据东洋各姓氏迁入的时间推算,在宝丰银场开采之初,东洋还是一片荒野,“荒郊远圹,茅苇弥望,人迹甚稀”。其时仅有的吴姓和汤姓居住在今端源后门的小山包;钱、薛二姓居住在今萌源的后门山边;刘家居龙潭山边;李家住坂头山边;萧姓居住在今县城南山边(今党校一带叫萧岙底)。据传当年东洋是一片沼泽地,到处长满水竹与水松,笔者认为此说决非空穴来风,直至 1958年,千年的水松还零星分布在各村周边田野,仅萌源村就有五十多株,古坂林(坂头后门山)、下坂林、端源林、吴厝林为当时周宁城关一带四片古杉林,面积分别为50-100亩。遗憾的是都成了大炼钢铁的牺牲品。
随着银场的开发,各姓氏也不断迁入,新来的姓氏逐渐壮大,适应市场的需求,商业交易随之兴起,人口呈几何级增加,村落逐步形成并繁衍开来。宝丰银场所在地的芹溪村,宋元祐间银矿开发,有洪、宋、江、彭、陈等姓氏,或是矿工、或是经商就在芹溪村落户,其后则有黄、周、郑、刘、魏、汤、何、阮、叶、李、张等16姓居住。
官道上的栆岭孙姓于元初(1264年后)由福安迁入。从县城到宝丰银场该地是必经之处,且到宝丰场约30公里是步行一天行程。由于地理条件,南来北往的客商在此歇息,客栈、商店应运而生,村庄渐渐兴旺发达;际会叶姓于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从屏南双溪迁居瑞龙岗,居于丛山间70多年并不发达,时从县城通往宝丰银场的官道已很繁忙,遂于开禧三年(1207年)迁到官道边取名漈下(后名际会)。际会地处往宝丰银场的官道边,地理条件又好,人丁逐渐兴旺,慢慢发展成较大的村庄。矿场周边地理条件较好的山间小平地,不断有外来移民迁入垦荒兴居。
张姓一支于至元元年(1264年)由屏南迁入芹溪,复于永乐二年(1404年)迁楼坪;常源黄姓是霍童石桥黄菊的后人,于宋嘉定间(1208—1224年)迁居离宝丰银场5公里多的山间小平地居住,取名石竹坑(后命名常源);何姓于宋绍定年间(1228—1233年)迁到大碑;张姓另一支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迁到芹源;魏姓于明代成化年间(1465—1487年)从建瓯东游迁到礼门;贡川陈姓1537年从江西迁入,一支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迁到往宝丰银场的官道边-际头。
八蒲是宁德往周墩再通政和县官道的一个驿站,离宝瑞银场仅6-7公里,村名最早见于淳熙九年(1182年)成书的《三山志》,由于地处官道旁,又是银场集散地之一,不断发达的商业引来詹、张、林、黄、陈等多个姓氏落户;周姓南宋年间从福州迁入东洋,元末明初一支(1368年前后)迁源头;郑姓1209年从宁德福口迁入浦源,万历间(1573—1620年)一支迁官司。宝丰银场的周边及从县城到银场的官道边约每2-3公里或5-6公里布满村庄。
迁入东洋的各姓氏都以农业为主,广大的荒山野岭为两手空空的移民,提供了衣食源泉,他们日出以作,日落以息,不断开垦荒地,先开垦山地,逐渐向沼泽地进发, 水田面积的扩大,水稻成了主要的粮食作物,农业经济不断壮大。
宝丰银场的开采,东洋这片蛮荒之地也逐步开发,为外来移民开辟了一片新天地;银场使用了大量的劳力,为半年农作半年闲的农民提供了出路,促进了商业繁荣。但对宁德县广大百姓的负面影响却是巨大的。
明林聪在《请除杂差疏》中说,“ ……奈何外郡有无籍顽民,往往聚集群众,偷矿煎银,甚至肆为劫掠,拒敌官军,杀伤人命,殃及无辜。”“谈迁《国槯》说,正统七年(1442年)青田人叶宗留和丽水人陈善恭纠集2000人,开采宝丰银矿。”“民间有武装采冶集团,反对政府的矿业统制政策。当闽浙银场要由官方重新开采的时候,或投牒有司云:留宝丰场,听我开采,不然杀人。或以竹揭纸票云:浙江马大王,定限某日大战。” “《天下郡国利病书》说,正统七年和宗留合伙的,是处州人王能、郑祥四、苍大头。他们招集1000多人,穿着皮甲,携带竹筅、钩刀、义撑,到封禁山开矿。”“《明英宗实录》,处州在当时,还有夏景辉的矿工集团,人数也在1000人以上,和另一集团(大约是叶宗留所率领的),争夺宝丰银矿。夏景辉等自称大王、总兵、太师诸名号。明政府军派兵镇压,屡次被打败,到了下一年,才把夏景辉等16人杀掉。”这种混争,无疑给当地百姓带来苦痛。
明代银场产额,大大超过宋元两代。在管理上却有三种流弊:一、扰民。银场名为官办,而开采工具都要民间供给。二、浪费。银场岁课减半,杂费却多花一倍,以至于得不偿失。三、勒索。矿脉渐微,产额一年少一年,岁课却不以核减。“宝丰岁课,从永乐元年(1403年)的1950两,到正统九年(1444年)增加3090两。此后产额递减,到天顺二年(1458年),就匀入宁德县丁粮中赔纳。” 时宁德县人口约3万人(洪武二十四年到嘉靖十一年的141年间人口减5569人,平均年减41人)平均每人每年增加负担银1钱。
作为出生于宁德当了京官的林聪,目睹家乡人民为宝丰银场的开办“先年供银课,复办杂差,民力不堪”,为此在他上书朝廷的《请除杂差疏》称:“闸办年深,兼以贼徒偷采,日久坑坎深远,山水泛滥,多用桔槹更直泄去积水,方可用工。稍有迟缓,则矿仍旧淹没,无从采取。其出矿之处,幽暗窄狭,虽在白昼,亦需松明点照,人夫才能更替即差,采打松明、柴炭、木杠等项杂物。加以坑坎陡峻,夫匠人等搬运矿石,不可径出。横木作梁,攀缘而上,劳役艰难,莫甚于此。”矿工的居住条件更是简陋,均在山间矿洞附近搭盖草寮栖身(后村民称“煽银楼”),冬不避严寒,春夏不避雨水,难阻虫蛇侵扰,食则粗粮野菜。高强度的劳动,低劣的饮食和矿洞没有安全设施,矿工的生命安全毫无保障。
“永乐年间,本县人民因闸办银差,除军需物料额办外,其余杂泛差役买办等项,奉该部勘,合俱各免派。后因银场停止,本府却将本县民粮,编当三山递运所,并古田县水口等递运所,防步水夫并买办等项,亦派应办。今照本县银场仍复开设,人户丁粮依前编充,甲夫匠作采矿办课,其前项递运所防步水夫并杂泛差役买办等项,未蒙分豁。”
由此可见宝丰银场的开采虽然促进了社会发展,但也同时加重了宁德全县人民的负担。
参考资料:
1、《宁德县志》乾隆四十六年版,
2、《周墩区志》民国27年版,
3、朱维干《福建史稿》,
4、明黄仲昭《八闽通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