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9日,经党中央批准,派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第一旅政委阮英平回福建,加强对军事工作的领导。1947年4月,阮英平到达福州,担任闽浙赣区党委常委兼军事部长。
鉴于自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中共闽东特委撤往省委驻地闽北崇安以来,闽东革命斗争起起落落,屡屡陷入低潮,党的组织和游击队遭受严重损失,急需加强这一地区的工作;而阮英平在北上抗日前,曾长期在闽东坚持斗争,有丰富的革命斗争经验和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因此,闽浙赣区党委决定派阮英平回闽东,领导闽东的工作。6月,阮英平带领10位骨干回闽东途中,在罗源县与林森县(今闽侯县,下同)交界的双口渡,同左丰美会面。左丰美根据闽浙赣区党委的决定,将闽东游击大队及其所带的警卫班交由阮英平指挥。
1947年6月,中共中央对皖浙闽三省群众性游击战争发展方向与方式问题作出指示,指出目前三省游击武装力量尚小且无主力骨干,不宜操之过急;强调国民党统治区的游击战争,应“从发动群众,要求减轻负担,免除征兵、征粮、减租减息……等经济斗争做起”,要从经济到政治,从合法到非法,从和平到武装的发展。7月10日,中共中央华东局致电闽浙赣区党委,对4个月来游击战争的开展和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即《灰日指示》)。中央和华东局肯定了闽浙赣边区游击战争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闽浙赣区党委在领导游击战争的指导思想上存在急于求成的盲动情绪等实质性问题,对今后的行动提出了意见,强调闽浙赣边区的游击战争应着重在发动群众的求生存斗争上,谨慎从事,切忌盲动。
为贯彻《灰日指示》,闽浙赣区党委在林森县尚干乡南阳顶召开会议。会议前后开了1个多月,于 8月28日通过《闽浙赣人民斗争特点与闽浙赣人民游击战争的指示——接受华东局灰日指示的指示》(简称“八二八指示”)。会议强调:游击战争是人民的战争,必须大力发动群众与依靠群众,不能违背革命发展不平衡规律,反对脱离群众的盲目冒进。目前应立即将一般武装与干部分散于各地,建立并加强党的组织,发动广大人民为生存而斗争,在此基础上发展更广大的游击战争。会议确定,将游击战争的重点转移到发动群众为生存而斗争的方向上来。
9月,左丰美前来闽东,在宁德县洋中九斗丘召开闽东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向阮英平等人传达了省委八二八指示精神,同时,代表闽浙赣区党委宣布正式成立中共闽东地委,书记由阮英平兼任,副书记江作宇、阮伯淇,委员黄垂明、陈邦兴、李继藩、陈盛骙。中共闽东地委成立后,立即恢复了宁德县委(书记林吉安)和福安县委(书记陈斯克,委员雷美孚),大力组织贫农团,发展党的组织,致力于恢复和建立革命根据地。
在中共闽东地委成立前后,闽东基本地区和党的组织开始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中共闽东地委下辖宁德、福安、周政屏县委和城工部古罗林中心县委、城工部闽东工委及所属各县城市工委。在阮英平的领导下,闽东地区重新燃起了燎原的革命烈火。
这一时期,古田、屏南境内建立的县级党组织还有:(1)中共古田县工作委员会,1946年8月成立,隶属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杨兰珍,委员叶明根、周道纯;9月改称为中共古田县委,书记杨兰珍,委员叶明根。(2)中共南(平)古(田)(建)瓯工作委员会,1946年11月成立,隶属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江作宇,副书记叶明根、委员詹海水、陈顺友、叶孝德;1947年4月改称为中共古田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叶明根,副书记郑荣堂,委员詹海水、叶孝德、陈顺友、郑向忠、叶宗游;1948年5月,又改建为中共古田县委,书记叶明根,委员郑向忠、叶宗游。(3)中共南(平)古(田)(建)瓯县委,1948年1月成立,隶属中共闽东北地委,书记杨兰珍,委员叶明根、周道纯;5月扩建为中共南古瓯中心县委,书记夏任珍,委员杨兰珍。(4)中共屏(南)古(田)(建)瓯中心县委,1948年5月成立,隶属中共闽东北地委,书记刘捷生(后为陈邦兴、郑荣堂),委员先后有刘捷生、陈邦兴、郑荣堂、黄陆团、陈光章等。此外,在闽东境内还有隶属于中共浙南特委的2个县委:中共福鼎县委,书记王烈平,1947年7月改为中共福鼎县工作委员会,主任林永中;中共鼎平县委,书记郑衍宗,委员陈朝九、邱新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