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建县,因县治双溪位于屏山之南,故取名“屏南”,县域面积1487平方公里,辖5镇6乡152个行政村、8个社区,户籍总人口18.26万。拥有革命旧址、战斗遗址等56处;叶飞、阮英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过,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北上抗日曾在这里集结、整编、出发,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省重点老区县、戍边英雄陈祥榕的故乡,被誉为“红旗不倒县”。生态绿美清新。平均海拔830米,森林覆盖率达73.05%,年平均气温17℃,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全省少数保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等级的县份之一,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风景秀丽迷人。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白水洋·鸳鸯溪,国家3A级旅游景区漈下、北墘、双溪、小梨洋、漈头,国家森林公园天星山,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龙潭,以及仙山牧场、茶盐古道、水松林等一批景点。拥有中国传统村落2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11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将“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项目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中国民间武术文化之乡、中国红粬黄酒文化之乡、中国本草养生文化之乡、中国传统村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示范县、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县、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2025年,屏南县地区生产总值127.8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03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4.23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63.6亿元,增长1.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4.1%。工业增加值4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5%。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3%。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7.64亿元,比上年增长9.1%;零售业商品销售额32.45亿元,比上年增长4.7%;住宿业营业额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1.3%;餐饮业营业额7.18亿元,比上年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14亿元,比上年增长31.8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亿元,比上年增长26.84%。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3.84亿元,增长3.7%;贷款余额为120.06亿元,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13元,比上年增长5.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82元,比上年增长6%。